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招聘面试
【考试咨询】全国教师资格证交流群:705229558|微信公众号:展鸿教育|洪老师:15336536002
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介词的种类
表示时间、处所、方向;表示原因、目的;表示施事、受事;表示关涉对象。
2.介词的语法特征
(1)介词短语常作状语,少数可以作补语和定语。
(2)现代汉语中的介词大多数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例如“把”“被”“以”“从”“连”“由”“关于”“至于”等,现在仍有一些介词兼属动词,例如“在”“给”“比”“用”“向”“朝”“为了”等。
(3)“对”和“对于”
对”与“对于”一般可以通用,能用“对于”的地方也能用“对”,但能用“对”的地方不一定都能用“对于”,“对”的使用更加广泛,而且“对”还保留着较强的动词性。
a.表示人与人之间或人与事物之间的对待关系时,只能用“对”,不能用“对于”。b.相当于“跟”和“朝”“向”的意思时只能用“对”,不能用“对于”。
(4)“关于”和“对于”
a.“关于”表示关联、涉及的事物,“对于”用来指出对象。
b.“对于”组成的介词短语作状语时,放在主语前后均可;“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作状语,通常放在主语前面。
c.“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可以作标题;“对于”组成的介词短语只有加上名词后才能作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