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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文件精神,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到2001年7月14日之间出生)。目前已聘用在高港区公办幼儿园教学岗位5年及以上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十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