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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减免政策与笔试费一致)。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被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怀孕人员除外)。因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后的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区人社局审批,审批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高港区教育局、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6188(区教育局),0523-86966546(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966277(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965070(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高港区人民政府网 www.gaog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