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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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幼儿园岗位按3:1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2日
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笔试实行百分制,每门100分。笔试范围为报考职位对应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上午 8:30—10:00 教育基础知识
上午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松阳县第五中学(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1号)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岗位中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松阳县政府网和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资格复审前请考生下载《2020年松阳县教师招聘考生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定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 “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可不用提供。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文件要求增加体检项目。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松阳县政府网及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