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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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能测试
各学科测试内容见《瓯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艺术类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3),满分100分。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通知书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技能测试。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技能测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二)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2. 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出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相关学科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 讲课(试讲)
声乐、器乐类岗位采用讲课(学生若干)的形式考核,准备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实践岗位采用试讲(没有学生)的形式考核,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疫情防控需要提供的材料参加讲课。考生提出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讲课(试讲)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讲课(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讲课成绩×30%。
五、体检
1. 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技能测试、讲课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形式,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通知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2. 体检
体检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入围体检考生在妊娠期人员,须在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
3. 被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1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