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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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地点在温州市教育局三楼报告厅。
四、优秀考生调剂聘用
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学校(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商市人社局同意后,可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一般为2022年6月份。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2022年7月份。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未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材料,或不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就业协议。要求聘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未能按期取得的聘用人员,不予续聘。
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调动或辞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等以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二)符合温州市《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等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三)所有考生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招聘会,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入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发热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现场医务人员报告。
(四)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五)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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