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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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有关信息的公开
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方法和要求,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组织人事处直接报名,电子邮件统一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体可视招聘岗位相应条件),以及应聘者认为有利于说明其工作经验、岗位匹配度的项目资料、作品、成果等。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电子邮箱(zttcrs@126.com)。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学校网站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确定组织考试、考核
本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是否针对具体岗位组织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和安排。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一)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测试。当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5倍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二)考核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如要求应届毕业生在用人部门进行短期实习的,应聘者应当配合,实习情况列入考核工作组成部分。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教师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人员的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专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在正式录用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