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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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预录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拟录用资格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招考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则不再递补。递补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幼儿园任教。若递补对象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拟录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八)培训上岗
拟录用人员要求于2022年7月底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内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培训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农村学校在职在编单身教师可申办《江山市教师“进城送家”入住证》,以较低价格在周五、周六入住城区指定酒店(江山市教育局有补助)。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2502。
(五)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的“公告公示”栏和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