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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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教师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0-2910019,3045278(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0570-3081906(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